【 女子入职1个月查出怀孕被辞退 法院判恢复劳动关系】2021年12月,南京的陈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然而2个月后,陈女士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称其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认为单位故意辞退自己,原因是自己在入职后1个月查出身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予以辞退、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过程中,单位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最终,法院判决恢复陈女士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视频里明确说明该女子被辞退原因就是:怀孕。这就说明该女子并没有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视频里也没出现该女子是刻意为了生育动机来入职。
那么她做为一名正常女性何错之有?道德上的污名指责更是会让这个社会陷入生育舆论危机。这么多人指责其是“前人挖坑,后人遭殃”的比喻才是真正断绝女性的正常劳动合法权益。
既然她能顺利入职,并且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该享受应有的待遇和待遇,她已经是一位准妈妈了,更是一名弱势群体,需要特殊关照无可厚非。
她不应该被那么多人称为“老鼠屎”,而是该庆幸有这么一套健全的法律保护底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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