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早已司空见惯,但一些公司在下班后或休息日,“顺道”在微信上安排工作,让很多上班族吃不消,你认为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
李小美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小美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后因加班问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李小美提交相关证明,称其经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公司应向其支付加班费。公司认为,李小美在休息日值班时,主要负责在客户群中回答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并非加班。法院二审认为,微信工作超出简单沟通范畴属于加班,判决公司支付李小美加班费3万元。
钱到位或干得开心只要两条占一条打工人都可以不计较算不算加班。
要是一条都不占,怎么不算加班?为什么不给加班费?
老板和员工定义的下班和休假是不同的:
打工人以为的下班和休假时间:不需要处理任何工作,不要要交任何任务,不用回任何工作消息(包括领导的),是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如果要工作那属于加班需要给加班费,因为那是我该得的;
老板以为的员工下班和休假时间:只是不需要来办公室打卡,但所有工作都要正常完成,有工作要马上处理,我发的消息和电话要马上回,就算干到深夜也不算加班不用给加班费,因为这是你该做的........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
老板骂员工、不想给员工涨工资时,说地球没你照样转,公司没你照样发展,工作没你照样开展,你不干有人排着队来干;
当员工下班、休假、提离职时,老板开始苦苦哀求,公司没你真不行,你走了这个项目业务就做不下去了,所以你不能走,下班和休假也要继续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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