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适时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建议适时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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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清明假期,很多人却没有出游的打算。由于今年清明假期恰逢周三,短短一天让很多人直接放弃出门度假的想法。实际上,以往用“调休”凑一个小假期的做法也招致不少人的“吐槽”,相关话题经常冲上热搜。因此,一直以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实现错峰出游的呼声不断。
  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2008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明确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但长期以来,实践中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堪忧,尤其是制造业企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十分不理想,甚至沦为“纸面上的权利”。
  “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需要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加快修法进程,适时修订《条例》,为带薪年休假真正落地、保障劳动者权利提供法治保障。(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O专家建议适时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人社部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有近半数的人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按照在职职工工龄计算,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为10天,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营企业职工甚至不足4天,超过72%的民企职工未完整享受过年休假。你有几天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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