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一则#饭店保洁捡2万元报警寻失主被开除#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保洁员宋大姐称自己上班时捡到2万现金,寻主无果便交给饭店前台。几日后,自己得知仍无人认领就报了警,因此离开了饭店。
25日晚上,涉事的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在其官方视频账号发布的视频中称,保洁员捡到2万元交上来两天以后又想把钱要回去据为己有,饭店后来将钱放到了派出所,保洁员属于外包公司,是自己辞职的,不存在克扣其工资的情况。(极目新闻)
拾金不昧,是高尚的品德,应该受到表扬,这是员工个人荣誉,公司也该为有这样的员工而感到高兴。
应该大力宣传,然后周边的人看到了,会觉得这个饭店靠谱,会有更多的人来饭店吃饭。
然而,
员工捡到钱后报警,老板说没资格,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报警需要资格吗?造成了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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