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动员部署和加强领导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动员部署和加强领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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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2020年国庆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通告精神,市政府立即举行殡改领导小组组员单位和各省分管财政领导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违法私自私建“住宅式”墓地和突显问题专项摸排暨2020年国庆节祭扫工作。市政府设立清明节防火工作会议讲话稿' target='_blank'>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24小时轮班值守。

二、下发方案,明确职能。按照省厅规定,我市先后印发了《XX市推动殡葬改革推行违法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改方案》(阜政办传〔2020〕23号)《XX市民政局2020年国庆节祭扫工作方案》(民务字〔2020〕13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委提高思想了解,加强组织领导清明祭扫活动小结,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健全应急体系和各项安全机制,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民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

三、围绕重点,严格管控。清明之后,公安、应急管理、交通、城管、林业等部委工作员工都根据职能分工,现场值守到位。县县城民政部门设专人值守。以公园、墓地、十字路段、河流沟渠、拆迁工地内的孤坟为重点,加强巡逻,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全覆盖。对于周五、周日等祭扫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对祭扫重点人群推进管理,确保实现“零燃放”。清明之后,各公墓服务单位加强井然有序调度指导、现场处理、文明劝导、咨询服务、卫生保洁等工作。清明节前夕,全市禁放区公墓未发生燃放鞭炮爆竹事故。

四、倡导文明,生态祭扫。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播放广播、免费领取鲜花等形式清明祭扫活动小结,宣传禁止燃放鞭炮爆竹和大盘香、宣传殡葬改革法律规章,使之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确保清明节安全无火灾,努力营造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春节祭扫氛围。

3月26日,太和县公安局在古城公园发放“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在万寿山文化公园张贴禁止燃放鞭炮爆竹和大盘香公告,开展用鲜花换鞭炮活动,引导民众文明祭祀。4月4日,太和县公安局联合县工委、团县委、太和青年志愿者协会一同举行了“祭奠先烈,文明祭扫,绿色清明”主题活动;3月31日,颍泉区公安局联合区宣传部在宁老庄镇红石桥清祥阁公益性公墓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颍州区西山公园鲜花换鞭炮、换纸钱总计超过1万余份;界首市公墓管理处设有干部先锋岗、雷锋小站,为广大祭扫群众免费提供毛巾、手套、祭拜垫、祭祀盘等物件,园区内设有便民服务休息室,为祭扫群众提供读书、休息、洗手、茶水等便民服务。

五、督查整改,管理到位。3月中旬,市民政局组织对各殡葬服务单位安全服务等状况进行巡查并查处,要求检查整改到位。督查要求各殡葬单位一要鼓励群众合理安排祭祀时间,提倡错峰祭扫,设备安全防护,推进殡葬领域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二要进一步大力提倡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以更强有力的举措引导民众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努力打造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春节祭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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