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一男子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情况下开办培训班且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组织线下教学。日前,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男子依法作出了罚款19.9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通州区教委移交的线索后,当即组织开展调查。调查发现,当事人王某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多名教师开展数学、物理、英语等学科的线下培训。培训期间,共招收36名学生,按照每课时200-32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经过查验,王某违法所得共计39860元。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了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即罚款199300元的行政处罚。(@北京日报 记者 张楠 通讯员 潘若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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