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申请书

安全生产申请书

日期: 人气:6
商城:经典语句

继而是一些关于“安全生产申请书”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不开各类申请文件。良好的申请书应具备准确叙述事实、内容简明扼要以及真诚态度等特点。恳请您收藏这篇内容!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1)

煤矿(生产矿井)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应提交的资料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397号令)、国家煤监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局长第8号令)及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填写《申请表》'在贵州省安全生产网站()在“表格下栽栏”中下载即可】;

2、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煤矿印章】;

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批文原件、复印件加盖印章】;

4、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登记法人或合伙执行人和矿长必须加盖贵州省安监局或贵州煤监局核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各1人)须提交贵州煤监局核发(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省外的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相应聘任的双方签字聘任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

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局出具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公司保险费单据原件或复印件、提交从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应加盖印章】.

6、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文件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文件【上或本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包括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煤矿印章】:

7、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年生产规模60万吨【含60万吨)以上的高瓦斯矿井必须设置独立矿山救护队并提供其资质证书;对60万吨(不舍60万吨)以下煤矿与救护队签订本救护协议,还必须建立兼职救护队(人数不得少于12人)。申请时提交煤矿与救护队签订本救护协议书,并提交①兼职救护队组织机构及队长任命文件;②兼职救护队员的培(复)训证书; ③培训机构出具的在培训证明材料;④《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标准》规定装备、设施清单和购买发票复印件(①、②、③、④加盖煤矿印章)。对此项中②③④未能在2012年6月底完成的申请人必须书面承若',并经县级安监局签章认可(原件)】(黔安监应急【2 011】21 5号);请时一并提交(2012.3.3修订)。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10令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然后要看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如:安全标准化评分材料、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材料、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等,各地要求不一。

如果是新建项目验收后申请安全许可证,应首先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号令的要求,首先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后再提交上述材料即可。如果是老证到期换新证,则按前面所述加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3)

尊敬的领导:

为加强白石湖项目部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项目部根据自治区机关电文、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新雪峰通知300号)组织学习应知应会、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抢答赛于10月26日开赛。本次比赛按照答对次数打分,每次答对一次累积一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比赛持续了三个半小时。 项目部竞争激烈,气氛活跃,团结积极。

兹向公司领导申请本次活动经费:

本次比赛参加员工是30个。

本次比赛共有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专项学习教材15册。每册装订费50元,**订费750元;30支钢笔,每支3元,共计90元;笔记本30本,每本5元,共150元;积分牌1副,一副10元,合计10元。

本次竞答赛取得圆满成功,分别赛出1、2、3名,并且每人发放了奖品。一等奖价值500元学习护眼灯一台、二等奖价值199元64g金士顿u盘一块、三等奖价值99元英雄钢笔一支,共需998。

按照此方案,本次活动经费合计1998元整。

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

申请日期:2019年x月26日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4)

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需提供的审核资料

一、公司资质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建筑、危化品企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人委托证书-------原件/公章及法人印章

6、《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二、公司安全管理网络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2、法人、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公司员工花名册

5、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公司负责人签认宣贯

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提供健全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含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2、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厂安全技术部

二○○九年元月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5)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一、发证机关

1、原则: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2、颁证机关: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2)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3)委托颁证: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二、准入条件

1、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3)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2)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3)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4)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3、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设施,应当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5、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77、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8、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9、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10、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11、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2、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13、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为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14、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15、企业除符合本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

1、提出时间:新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提交资料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11)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12)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提交除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文件、资料。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3、资料受理:实施机关收到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企业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责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企业向相应的实施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企业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

实施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资料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后,实施机关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就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如实提出现场核查意见。

5、颁发许可证:实施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审查过程中的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实施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许可证变更: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隶属关系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2)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3)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已经受理的变更申请,实施机关应当在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仅需提交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报实施机关备案。

7、新、改、扩: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者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对该生产装置或者工艺技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实施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实施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8、许可证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和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实施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时,经原实施机关同意,直接办理延期手续:(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上的;(3)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9、撤销与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续的;(2)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3)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4)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实施机关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0、其他:将纯度较低的化学品提纯至纯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的,适用本办法。购买某种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或者使用的,不适用。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6)

(总结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等文件)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一份)及申请书(一份)。

2、企业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企业应制定下列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变更管理制度;

(十)应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二十)设备设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测管理制度;(二十一)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二十二)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二十三)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制度;

(二十四)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二十六)企业其它实际需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5、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7、有关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情况(取证时间、有效期、发证单位)及其证书复制件。

8、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情况(取证时间、有效期、发证单位)。

9、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1、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12、企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

13、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确认意见书。

14、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登记清单。

15、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安监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17、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8、县级及设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7)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花炮安许证受字[B]C号

D: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E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受理编号:F)。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特此通知。

受理人: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

(第一联发证机关存档)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花炮安许证受字[B]C号

D: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E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受理编号:F)。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特此通知。

受理人: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

(第二联发证机关承办处室留存)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花炮安许证受字[B]C号

D: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E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受理编号:F)。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特此通知。

受理人: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

(第三联交提出申请的企业)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8)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

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单位XXXXXX公司已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已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现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本单位提交申请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本单位将一如既往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合法合规。

XXXXXXXX公司(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 1 ─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9)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A危化安许证告字„B‟C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 H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相关文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因: 一、二、三、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I

J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K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或受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不予受理通知书填写说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中的英文字母分别表示为:

A—表示发证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字。如:北京市为“京”,河北省为“冀”;

B—表示年份。如2012年受理,即填写“2012”; C—表示四位顺序号;

D—表示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的名称;

E—表示申请的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选择性填写;

H—表示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I —表示发证机关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J —表示发证机关本级人民政府。K —表示发证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文书一式三份,分别用以发证机关或受理单位存档、发证机关或受理单位承办处室留存及交申请单位。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10)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资料清单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延期、变更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及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复印件;

(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新建企业或新增项目应提供当地政府规划化工园区的证明材料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审批意见书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表》。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原则的文件、资料。

有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其安全控制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报告。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上及其他相关条件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时,可不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除第十二、十三项外的序列号装订成册。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安监规„2011‟5 号)

备注:

1、所有复印、复制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用塑料档案盒报送,档案盒上标签注明企业名称和办理项目

安全生产申请书(篇11)

一、项目名称

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含换(发)证、增项、迁址、更名、补领等]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三十五条。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食药总局令第1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7.《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8.《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0.《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局)负责酒类中的白酒、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工作。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参照《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由省食药局依据企业申请组织实施生产条件审查和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

五、许可条件

(一)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食用酒精产品换证申请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污水检测报告原件。

(二)白酒、食用酒精产品迁址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

3.工商变更证明原件(注册地发生改变时提供)

4.迁出证明、地方人民政府准予迁入的证明(跨市迁址时提供)

5.资产评估报告、收购协议(收购时提供)

(三)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原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变更证明原件;

6.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明细)原件;

(四)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住所名称变更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变更证明原件;

5.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明细)原件;

(五)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未迁址)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名办公室或地方人民政府等部门出具的地名名称变更更名;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变更证明原件;

5.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明细原件;

(六)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补领申请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补领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刊登企业生产许可证书遗失和作废声明的省级以上的报刊原件。

说明:

1.若以上几条同时申请时,请按照相应申请事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同材料不需重复提交。

2.企业提交的各证书复印件、附件以及申请书封皮等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确认。

七、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

(二)申请人登录山东省质监局网站(),填报申请书,按要求在线申报后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保证在线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

(三)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行政许可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现场评审,按要求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申请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一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 5

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营业执照;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九、许可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需通过省质监局网站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到省食药局政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请登录省质监局网站(),在线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申请人在提交书面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不能提交原件或原件与申请材料不符的,行政许可终止。

(二)受理 省食药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省食药局将退回申请材料,本次行政许可程序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再次提出的申请为一项新的申请。

(三)实地核查 省食药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评审。

(四)审批 省食药局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产品检验、送样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送达 符合许可条件的, 省食药局在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制作并送达食品生产许可证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省食药局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查询 申请人可登录省质监局网站()实时查询办理进程。

十、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产品检验、送样时间不计在行政许可期限之内)。

十一、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无

十二、审批结果公告

省食药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本局审批的准予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

十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 济南市解放路11号省食药局办公大楼一层;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周三、周五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政务咨询电话

0531-88592572、88592578

十五、其他事项

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示范文本请到省食药局门户网站()“在线下载”下载。

读了“安全生产申请书”,您get到快乐和感悟了吗?这些短句很有收藏的价值,值得您发发朋友圈。W5o小编推荐您阅读安全生产申请书,希望您喜欢。

经典语句

0 留言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