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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逐步进入了微机化管理阶段,对微机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预防因微机故障而造成中心药事管理的混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保证药房的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药房“微机故障药事应急预案”。
组长负责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帮助药房划价取药、安抚取药病人,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1、药房人员当知道微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判断是网络原因还是电脑机械故障,如是网络原因或电脑机械故障必须立即向中心微机管理员报告,不得擅自拆机维修,同时用其他微机进行划价。
2、微机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时间短的话,药房人员应做好病人解释工作,得到病人理解。如果遇到急诊病人用药,应先将药品发给病人,等到微机修好后或另外微机补记费用。
3、机管理人员经检修后确认不能在短时间维修好时,通知药房组长,协商安装临时代替微机。
4、如果因微机故障使药房工作效率降低,病人取药时间超过10分钟时药剂科启动“微机故障药事应急预案”。
5、药房应执行手工划价,保证窗口病人取药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如果不能保证证药房工作顺畅,组长立即通知库房、临床药学组、采购等所有药剂专业技术人员到药房帮助划价发药。
1、药房应该通过微机室提供的意见认真分析出现故障的原因,分析是机械的原因还是操作方法不当,或是人为故意损坏,根据不同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如非机械原因,应按造成损坏的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2、是机械原因,药房应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提出更换微机的申请。地震药事应急预案药房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的物质部门之一,当地震来临之时,为尽量减少医院经济损失和保障伤员的及时救治。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为切实提高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建立全区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道路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积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春运工作平稳顺利。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二)坚持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提前预防处置。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预案顺利实施,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指挥部。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职责:全面领导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下达启动应急预警预案的指令;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春运期间,指挥部成员手机要24小时开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春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安法科(以下简称局春运应急办),查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军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向指挥部汇报春运动态及各种突发情况;督促各单位完善春运应急运输保障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指挥部领导下,执行各项应急处置指令;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各客运站在春运客流高峰期间要随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旅客疏运和积压情况,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安排好春运期间执法人员驻站值班工作,要全面掌握旅客运输动态。严格执行《宿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十条规定》,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了解、处理,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
(二)预警级别。客运站因恶劣天气或路况等原因导致发班车辆发班延误时间和旅客积压,视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IV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1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10%至20%时。
2、黄色预警(I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2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20%至40%时。
3、橙色预警(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40%至60%时。
4、红色预警(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4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超过60%以上时。
(三)应急响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站内停车场和发班场地的监督管理,站内设立临时的上车点,采取隔离带等措施,明确划分车辆运行线路和人员通行线路,避免人车混杂,造成人为的安全事故。
1、IV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应急运力;通知辖区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全部应急运力并按需求调用部分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组织指挥。
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应急办立即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客运站停止售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4、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指挥部立即向市局春运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对严重积压线路,动员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运行该方向的应急运力、支援运力参加运行;客运站做好宣传、解释、安抚等工作;春运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五、应急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要求
(一)运输服务中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恶劣天气下应急运力及时调度到位;要突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急运力的监管力度。
(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春运期间公路通行条件,确保春运恶劣天气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三)运输服务中心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分工职责、保障措施和具体运力安排;要加强车辆和人员监管,对投入春运的营运车辆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四)应急指挥部要做好运力统一调度工作,各客运站要解决好停车场地和驾驶员食宿等问题。
(五)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随时保持与局春运应急办信息对接。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精密智控的原则。
2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个级别。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我省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死亡病例在10人以上的;
4.省级以上政府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我省2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政府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存在损害健康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政府认定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
3组织指挥体系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委)是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省食药安委转为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核重大信息的发布;审议批准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应急响应终止等重要事项;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食药安委主任或省政府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为省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省食药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2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职责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办)负责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省食药安办转为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省食药安办主任、副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终止等申请;指导、检查、督促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配合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公文处理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3.3技术支撑机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机构由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组成,在省市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需要,省应急指挥部可下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社会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咨询组等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别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4.1事故调查组
按照职责分工,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技术支撑单位配合,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研判发展趋势,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作出事故调查结论,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建议。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
3.4.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省级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卫生处理,监督、指导事发地相关监管部门对问题产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蔓延扩大。3.4.3医疗救治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提出救治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
3.4.4社会稳定组
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委网信办、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参加,负责防范敌对势力插手破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做好因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造成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
3.4.5新闻宣传组
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牵头,会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委网信办等单位,指导协调事发地现场报道和媒体采访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并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3.4.6专家咨询组
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应急响应终止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专家咨询组直接参与指导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工作。
3.5市、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事发地市、县(市、区)政府参照省级应急指挥机构运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跨县(市、区)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由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共同负责,或由设区市政府负责,也可由设区市政府指定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对需要省级层面协调处置的跨设区市的食品安全事故,由相关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或由相关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向省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及技术支撑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4监测预警
4.1监测
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测和通报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综合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对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或联合发布相关信息,切实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
4.2预警
4.2.1预警
信息发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情况,分析对社会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在接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预警信息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2预警解除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等情况,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当研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时,应适时发布解除预警的信息。
5信息报告与通报
5.1报告主体和时限
省食药安办建立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完善事故信息报告相关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责任意识,提高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接收治疗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6.有关部门获知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进一步情况。
7.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信息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者敏感的食品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8.当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在全国性、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县级政府及省级有关单位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在事发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总值班室、省食药安办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5.2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技术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6应急响应
6.1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用于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向省食药安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省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所涉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故发展蔓延趋势等。
6.2响应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全省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
6.2.1I级应急响应
经省食药安办初步评估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省食药安委应立即对事故影响及其趋势进行综合评估,上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后,立即对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I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转为省应急指挥部,根据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6.2.2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食药安办初步评估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省食药安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转为省应急指挥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部署,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2.3Ⅲ级应急响应
经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办评估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设区市食药安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地设区市政府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省食药安办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给予指导和帮助,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办及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省食药安办,并报省政府备案。
6.2.4Ⅳ级应急响应
经事发地县级食(药)安办评估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县级食(药)安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省食药安办及时跟进事故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事发地县级政府应及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省食药安办备案。
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由事发地县级政府根据有关规定酌情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升级蔓延。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6.3响应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3.1医学救援
医疗救治组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食品安全事故患者进行救治,根据需要将重症患者安全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心理援助。
6.3.2现场处置
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危害控制组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生产经营者按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责令生产经营者清洗消毒,必要时标明危害范围,防止危害扩大或证据灭失。
6.3.3流行病学调查
事故调查组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6.3.4检测分析评估
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组织、协调专业技术支撑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检品及时进行检验检测。专家咨询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整改意见,为制定事故评估总结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提供参考。
6.3.5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省应急指挥部、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统筹进行事故信息发布,信息发布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加强对涉事舆情的监测,删除网络平台不实消息,并在显著位置发布澄清或辟谣信息。
6.3.6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组指导督促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事发地社会治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救助患者的医疗机构、涉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场所治安管控;对发布不实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置;查处妨碍相关监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做好信访接访与重点人员稳定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6.4.1响应级别调整
当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发生变化,经分析、评估和论证后,认为符合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条件的,按调整前后应急响应的最高级别,由国务院食安委调整Ⅰ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调整Ⅱ级应急响应,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委调整Ⅲ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1)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难以控制时;
(2)当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当事故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评估标准已降低到原级别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时,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6.4.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经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按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由国务院食安委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省食药安委终止Ⅱ级应急响应,事发地设区市食药安委终止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县级食(药)安委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终止应急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已消除;
(3)事故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不再需要继续应急处置;
(4)经综合评估后认定不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作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等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组织、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意见建议。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有关国家部委及牵头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食药安委及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县(市、区)食(药)安委及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总结评估按事故级别分别报告国务院食安委、省政府和省食药安委。省食药安办结合实际救援情况,组织对事发地政府的应急救援总结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通报有关单位。
7.3责任追究
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瞒报、缓报、谎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责任单位或负责人实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8应急保障
8.1队伍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保障队伍,规范队伍管理,加快应急装备设备配备,落实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专家队伍,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订、应急检验检测、危害评估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8.2信息保障
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等方面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分析。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的作用,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8.3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8.4技术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应急检验检测和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8.5物资与经费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装备配置,强化应急保障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应当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8.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和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8.7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促进监管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9附则
9.1预案管理
省食药安办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适时组织对本预案的评估和修订。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省食药安办适时对各地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2应急演练
为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每3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条件的可自行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一、目的:
为克服冬季气候严寒困难,保证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冬季生产中防寒防冻积累经验。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主要成员:各单位负责人、驻矿项目经理
工作成员:各单位、各项目部全体员工
预警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三、防冻预警系统: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打电话给当地气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会上汇报,在当地气温降至零下14-16℃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单位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四、防冻措施:
(一)正常检查阶段
1、各单位列出重点防冻部位,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防冻工作,并成立防冻重点检查和抢修小组,报工作小组备案。
3、当气温在0-零下14℃时,各单位检查小组组织防冻重点检查点进行检查,做好防冻记录,并每天向防冻领导小组汇报。
4、物业处检查所有室内外供水、供暖管路,对管路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处理,防止管路冻裂、冻堵现象。
5、各单位要及时将防冻液注入支架内,以防将支架冻坏。
6、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重点项目部位防冻检查。
7、技术部负责对出厂的支架进行逐架检测,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注足防冻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冻、影响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维修以及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冻措施充注防冻液的工艺标准。
(二)预警启动阶段
当防冻预警系统启动后,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1、物业处要保证6T锅炉正常运转,当6T锅炉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立即投用10T锅炉。
2、当出现供电故障时,物业处要在保证水暖管路不被冻住时,及时将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将管路冻裂。
3、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所辖区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厂房的保暖工作。
4、办公室要及时给车辆加防冻液和防滑链,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5、如为雨雪天气,各级人员作巡回检查及操作时注意自我保护以防滑倒伤人。
6、经营规划部提前准备所有防冻、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当发现到矿支架上冻无法下井时,上井支架防冻,在井下注防冻液后再上井,施工项目部和公司技术部分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压软管立即对支架立柱、片阀、管接头等容易上冻的部位进行供暖、化冻,把影响时间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8、当启动应急预案后,工作小组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安排。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保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指为保护保险公司员工及其家人和公众安全,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于保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建议:
1. 制定应急预案:保险公司应该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该包括应急联系人、疏散路线、安全设备、医疗急救等方面的细节。
2. 培训员工:保险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培训,以确保员工了解应急措施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方法。
3. 建立安全设备:保险公司应该建立安全设备,包括消防设备、紧急照明设备、安全出口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4. 建立紧急联系人:保险公司应该建立紧急联系人,以便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快速调用资源和组织疏散。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险公司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开展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应该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可能的风险和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7. 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保险公司应该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以便快速查找和更新应急预案。
8. 开展应急演练:保险公司应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模拟可能的安全生产事故,并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保险公司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员工及其家人和公众的安全,并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快速应对和处置。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公司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约458.73平方米,现有职工13人。主要生产经营电泳漆、浓缩液、稳定剂、溶剂、光盘保护漆、有机添加剂等。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与人体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可能造成灼伤,发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员中毒,其蒸汽与空气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产和库存的原料、产品与高热源、强氧化剂等接触,易发生火灾爆炸。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安全主管进行现场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泄漏处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2)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通讯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群众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3)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
(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
(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2)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2)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环卫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引言
在城市环境中,环卫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保持城市的卫生环境、清洁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工作。然而,环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如事件事故或突发事件。因此,制定并执行环卫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有效应对紧急情况。
二、背景
在环卫工作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如交通事故、化学品泄漏、意外伤害等。这些风险可能对环卫工人和公众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环卫部门应制定一套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这些风险。
三、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内容
1. 目标:
- 保障环卫工作人员的安全、减少人员伤亡;
- 保障城市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环境卫生;
- 减少对周边居民和商业机构的影响;
- 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2. 内容:
- 人员组织: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指挥体系,确保信息畅通和有效决策;
- 风险评估:对环卫作业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更新,以确保应急预案的适用性;
-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 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急救箱、消防设备等,确保应急处理过程中的资源供给;
- 沟通与联络:建立健全的内外部沟通和联络机制,加强应急响应时的合作和协调。
四、实施步骤
1. 预案制定:由专业人员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环卫工作特点和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程序和操作指南;
2. 员工培训:对所有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急救技能、灾害应对知识等;
3. 风险评估与改进: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改进计划,提升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4. 演练和模拟: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演练,以验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5. 物资储备和更新:建立储备物资清单,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6. 沟通和联络: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确保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五、应急预案的应用案例
举一个应急预案应用的案例,假设在环卫作业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涉及到环卫车辆和工作人员。按照预案的安排,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然后按照指令采取行动,如清除道路、疏导交通,同时通知医疗人员提供救援。预案还涉及到对挂车和道路进行清洁,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六、结论
环卫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和公众卫生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制定详细、具体和生动的预案,可以使环卫部门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而有效地做出反应,并减少风险对城市环境和公众安全造成的影响。只有经过充分的培训、演练和沟通,环卫部门才能在应急情况下保持高效运转,确保城市环境的清洁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我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2基本原则
处置重点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一)局主要负责人是局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任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二)局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局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反应,在及时上报韶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坚持依靠科学,尽快查明原因,及时有效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发生疾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死亡、伤害人数众多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1.3.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二)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三)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1.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虽未发生死亡病例,但发生在学校及中考、高考期间或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会议期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一次事故造成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
(五)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伤害人数30-49人,虽未发生死亡病例,但发生在学校及中考、高考期间或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会议期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给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在20—3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2.1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大力促进企业诚信建设。
2.2事故报告
建立健全质食品生产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2.3事故评估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2.4事故通报
应及时对有关部门及有关镇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了解事故进展情况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通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3.应急预案的启动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韶山市委、市政府、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韶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事故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5.1韶山市质监局常设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办公地点:韶山市质监局行政办公室
韶山市质监局值班电话: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
电话值班人员及联系人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救援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
5.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组成:
组长:陈强
副组长:
组员:
应急预案启动后,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工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6.信息发布
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拟写新闻稿,按规定程序送审后发布。一般情况下,由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7.其它事项
7.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分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7.2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生乡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乡政府成立新生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民政办、乡国土所、供电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乡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乡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乡指挥部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乡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牵头,乡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肖家沟碎石厂、青丫口两处条石厂、高兴村条石厂、高兴村卷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乡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在1个小时内报县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综治办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0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前言
自来水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其生产和供应环节的安全至关重要。为了保障自来水公司的生产过程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我们制定了详细、具体并生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背景
自来水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如管道爆裂、水源污染、设备故障等。为了应对这些突发事件,减少安全隐患和损失,我们制定了一套完备的应急预案。
三、目标
1. 保障自来水生产过程的安全与稳定。
2. 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 减少事故发生后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 保障居民正常的饮水需求。
四、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
- 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责任。
- 确定各个职能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应急预警措施
- 根据天气预报和水质监测等数据,及时预警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 设立自动报警系统,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3.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 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 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行动。
- 快速调集所需的人力、物力及技术支持,并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 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确保人员安全。
4. 动态信息发布与沟通
- 设立应急信息发布中心,及时向政府、媒体、居民等发布事件相关信息。
- 使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如短信、微信公众号、电视等,传达信息。
- 做好与居民之间的互动沟通,回应居民的疑问和需求。
5. 事后恢复与总结
-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进行事后总结,分析处理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
- 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 开展员工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应急预案的执行与监督
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考察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2. 建立应急预案执行督查制度,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应急预案进行不定期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六、结语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安全与稳定。我们将认真执行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公司及广大市民享受到高质量的自来水资源。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共同维护城市自来水的安全和稳定。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1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2
为保障我区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我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有效应对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食品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分局稽查股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引发的原因进行调查。
二、适用范围
辖区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费者中毒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获取的信息、省局的指示精神及信息、其它部门转交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调查、群众举报、质量申诉等渠道,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当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市质监局和红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四、突发事件处理
凡涉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区质监局稽查大队必须快速亲临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或查处措施。一是依法对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二是依法对相关食品进行封存,三是依法对相关食品的生产厂家进行查处。
对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紧急控制措施。一是对有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立即责令各商店紧急撤柜,并就地封存,等候处理;二是如生产厂家是辖区内的,应马上对库存食品进行封存、责令厂方停产。三是如生产厂家是辖区外的,马上通报市局报当地质监局对该厂库存食品进行封存、责令厂方停产,等候处理。
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为避免误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社会恐慌,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材料,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质监局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质监局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安排发布。
六、对突发事件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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