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9岁已婚男子猥亵9岁女童 4月21日,据《联合早报》,新加坡一39岁已婚男子带初次见面的9岁女童回家非礼,被判坐牢42个月及9下鞭刑。报道称,女童是该男子朋友女友的女儿,当时男子谎称要将其带到便利店,实际上却带回家实施威胁,并警告她不要把事情说出去以免挨骂。隔天,女孩把事发经过告诉母亲并报警,男子拒不认罪,虽承认案发现场有他的精液,但否认非礼受害者,甚至编造故事,反诬受害者母亲勒索他。法官严斥该男子为脱罪编造故事,显然毫无悔意。女童并没有捏造实情动机,其形容遭遇的词汇有限,但可看出事件对她造成了创伤。(九派新闻)
鞭刑,不仅痛苦还会终身留疤,女孩子择偶可以看看对方身上有没有鞭刑的疤
鞭刑行刑者都受过特训。他们个个身材魁梧,肌肉虬结,有些是搏击或武术高手,执行鞭刑时,行刑狱警用的是全身的重量,臂力紧握刑鞭,抡圆胳膊,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重重出手,第一鞭,清脆的“啪”下去,屁股会出现一道深紫色的鞭痕,第二鞭“啪”下去,屁股重叠的地方会皮开肉裂,第三鞭,响亮的“啪”一下,屁股将彻底被抽的稀巴烂,鲜血直流,第四鞭“嘭”的一下,是最撕心裂肺的一鞭:屁股被打烂,被打烂的旁边的一圈是淤紫色的,流着血,皮开肉绽,碰一下就会感受到被皮带打了1000下的感觉。三鞭之后,犯人的挣扎弱下来,因为他们挣扎不动了。受刑超过三鞭的犯人在受刑结束后经常会休克,有的瘫倒在地,现场狱医和助手会把他救醒,给伤口消毒。有的犯人在受刑中假装昏过去,但这骗不过狱医——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狱医在场。鞭痕是除不掉的,这将伴随他们一生,是他们一生的耻辱。”这使得鞭刑不仅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耻辱记录,类似中国古代在囚犯的脸上刺字。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验过有无鞭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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