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汉争霸,刘邦战胜项羽并称帝建立汉朝,定都长安,史称西汉。以上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为大家一一揭晓。
汉朝建立之后,刘邦既没有完全采用周朝的分封制,也没有全盘采用秦朝的郡县制,而是采用了两者并存的“郡国制”,在中央直属的领地之内,全面实行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而在其他地方,则依旧采用周朝时期的分封制。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原因一:中央集权制并不成熟
秦始皇灭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开始全面推行郡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统治,这是继商朝奴隶贵族制、周朝分封制之后,再度出现的一种新型统治体制。由于是新建立的一种统治模式,因而它此时还不算很成熟,而秦国短短十余年的国祚,也几乎就是个反面教材。
而反观分封制,虽说周朝最终也灭亡了,项羽实行分封制后,天下也迅速再度分崩离析,事实证明分封制的统治模式,也已经不再适用。而刘邦显然看出了分封制的缺点,一旦中央势弱,而诸侯逐渐坐大,那么天下必将大乱,恐怕会重蹈周天子和项羽的覆辙,这自然不是刘邦愿意看到的。
虽说中央集权制此时还不算太成熟,在秦朝也算是试行失败了,但却并不能否定其先进性,而刘邦正是看出了这种先进性。但是,这需要统治者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调整,使其逐渐成熟方可,因此实行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的“郡国制”,不失为一个暂时折中的好办法,毕竟可以让天下迅速稳定下来。
原因二:天下诸侯实力仍然较强
这应该算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也是刘邦不得不进行妥协的重要因素。刘邦取得天下,与后世所有的开国君主均不同。虽说楚汉争霸以刘邦为主导,但这却离不开其他诸侯的支持,虽然最终大家奉刘邦为皇帝,但天下诸侯却始终处是相对独立的存在。
与后世所有开国之君不同的是,在刘邦与项羽对抗时期,他的汉政权更像是一个联盟,而他本人不过是盟主而已。这其实已经于周朝的分封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这个“天子”直属领地大一些、实力强一些而已。不论是汉政权以外的燕王臧荼、衡山王吴芮、九江王英布,还是汉政权内部的齐王韩信、韩王韩信、梁王彭越,赵王张耳,他们虽然都站在刘邦一边,却均相对保持独立,他们不仅有自己独立的封地,而且拥有数量不少的军队。
刘邦建立汉朝之后,刘邦直接控制的地区还不足天下一半,这些异姓诸侯或许单个不是刘邦的对手,但如果联合起来,却足以对刘邦构成威胁。面对这些实力仍然强劲的异姓诸侯,刘邦不得不予以妥协,对原本的异姓王进行了保留,并对内部立下大功的功臣予以奖赏。
原因三:天下百姓的接受能力
正如前文所说,虽然以郡县制为主的中央集权制在秦朝时期便已经推行天下,但秦朝的国祚毕竟只有短短十数年;而分封制虽然在周朝和项羽手中先后失败,但周朝的国祚不敬长达数百年。从这一点来讲,分封制无疑比郡县制要更加深入人心。
秦朝时期虽然全面推行了郡县制,但中央派往地方的官员却主要集中于郡守、郡尉、县令、县尉等高级官员,底层管理仍然要依靠当地势力大小不一的旧贵族。这也是为何秦末天下大乱后,各地大小贵族能够迅速杀死秦国官员加入叛乱的主要原因。
在分封制的统治下,各地大小贵族各负其责,整个天下倒也相对稳固。一旦全面推行郡县制,无疑要影响到这些小贵族的根本利益,这很可能将使刚刚安定的天下再度陷入动荡之中。同样的,依旧保留分封制,也可以最大限度的激发各地的发展积极性,这对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战后恢复具有极大的益处。
而刘邦之所以能在中央直辖地区成功推行郡县制,原因便在于汉初中央直辖的地区,主要以战国时期的秦国土地为主,这片大地上生活的百姓,早已有全面推行郡县制的基础。
我认为,正是由于以上三点原因的存在,使得刘邦不得不采取“郡国并行制”。而且,即使在他灭掉异性诸王后,仍然再度分封刘姓子弟到各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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