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字敬夫,号渼陂,明朝官员、文学家。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王九思在弘治九年(1496年)中得进士,自此开始宦海浮沉,终于因武宗时,刘瑾宦官之祸而受牵连,从此不再任官,隐退乡里。
不过,虽然身为官员的王九思看来不甚成功,然而作为一名文学家,他却拥有着足以载入史册的成绩。其诗文及正文字作品可见《渼陂集》,但其成就不止于此,仍著有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同时亦有散曲集《碧山乐府》,此外仍有一些文学作品传世。
“前七子”是明代文学史上,不可不提的一道光芒。而王九思作为“前七子”的其中之一,自然亦可大书一笔。王九思和他的同道中人,反对当时由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所开创的台阁体,认为其风格只是追求风雅,而并无世事之生活,内容薄弱,多为歌颂上意之作,因此他们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之说,意图为明代之诗歌文学注入新鲜力量,以复古之名,而行革新之实。后来,他们的名声与影响力逐渐强势,并成为了当世文学之主流。就王九思本人而言,其诗歌之特点在于文字之华彩、感情之细腻;而情感之处,不仅涉及个人之遭遇,且能关注社会时事,颇有大情怀之感触。王九思的杂剧亦多抒发其怀才不遇之愁思以及愤懑,而杂剧中的代表作便包括明代单折剧之始——《中山狼》。不仅如此,王九思现存于世之散曲、小令亦不少,其大多数之主旨,亦同诗文、杂剧一般,表达自身遭遇的感怀,对于现实的愤懑。
虽然后世对于王九思不仅颂扬,仍有批评其诗文多一味仿古而失去自身之特点,未能实现创造而只是守成、“拾人牙慧”,然而这些都不能掩抑王九思在明代文学史上的成就,作为“前七子”中的一员,以及推广剧曲之大家,名声成绩足以流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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