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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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报告 篇1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阜阳市安胜拆迁服务经纪有限公司已经于02月25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月25日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额:褚安江出资金额30万,出资比例60%;杨胜利出资金额12万,出资比例24%;杨莉莉出资金额4万,出资比例8%;徐邦平出资金额4万,出资比例8%。

股东实际出资额:褚安江出资金额12万,出资比例75%;杨莉莉出资金额4万,出资比例25%;杨胜利出资金额0万,;徐邦平出资金额0万。

三、 公司已于年4月1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褚安江、杨胜利、

杨莉莉、徐邦平组成,由褚安江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并于2015年3月30日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阜)登记内备字[2015]第80号。

公司清算组于2015年4月1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当日在安徽经济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 自2015年4月30日公司清算组开始清理财产,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

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截止2015年4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0016.28,其中负债总额为17630元,净资产为172386.28元。

六、

七、 公司财产状况:账面现金余额为172386.28元。 公司债务状况:

用和法定补偿金已支付

4、公司债务全部已清偿,不欠债务。

5、剩余财产172386.28元按股东实际出资比例分配。褚安江按出资比例75%分配129289.71元,杨莉莉按出资比例25%分配43096.57元。

八、 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账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褚安江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公司所有证章由褚安江保存。

2、投资人保证截止2015年4月30日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16万元。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公司注销后,如有隐藏、遗留的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报告 篇2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厂于 ******年****月****日经****工商局核准登记,出资****万元,由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企业经领取营业执照后,经营状况不佳,为此经出资人研究,决定注销本厂。

(2)清算组成员由***、***、***三人于***年***月**日组成,***为清算组负责人。

二、清算开始日财产状况:流动资产为***元,固定资产为***元,长期待摊费用***元,无长期投资,无其他资产。资产合计为****万元。

三、清算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所有债权已于***年**月***日全部收回,企业无未收债权。

(2)债务处理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所欠职工工资于***年**月**日全部付清。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五、其他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保存十年,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 出资人保证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公司清算报告 篇3

________公司股东会:

根据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简要写明清算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分为几个阶段进行清算,每个阶段做了哪些工作等等)

二、公告情况

公司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上已公告三次。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有总资产________万元,总负债________万元,净资产________万元。

2、债务偿还情况

公司共有多少债务,债务的具体偿还情况。

四、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1、偿还债务后剩余的净资产情况。

2、上述剩余净资产的分配情况。

特此报告。

________公司清算组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东会确认意见: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清算报告 篇4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合资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样本

上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对上海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作清算报告如下:

一、清算过程:

1、因原因,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清算组成员由、、担任,为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年月日

在报纸上刊登了公告。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了清算方案,并报请股东确认。

二、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⑴支付清算费用;

⑵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⑶缴纳所欠税款;

⑷公司债务;

⑸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3、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

4、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年月日②

股东确认上述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股东(盖章、签字)

年月日 —————————————————————————————————— 注:①公告刊登日期应当在清算组成立后60日内。

②清算报告出具日期应当在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

公司清算报告 篇5

公司股东会: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由 、 和 (填公司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 年 月 日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经营期限 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 年 月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 年 月 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1、本清算组自 年 月 日正式成立,由 担任组长, 担任副组长。清算期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公司注销可以不进行专项审计]

公司员工;无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金情况。

二、公告情况

公司清算组根据《公司法》规定,于 年 月 日在《 》上刊登了清算公告。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负债 元,其中:其他应付款 元,应付福利费 元,应交税金 元,预提费用余额为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负债类科目);净资产元。

元转为清算收益;对清算期末无需支付的应付福利费元亦转入了清算收益;清算开始日的预提费用余额为元,预提应支付的审计费后其余额为元,

预提的审计费记入清算费用],应交税金元元已全部上交税务部门,至此本公司的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若有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4、清算期发生清算费用共计元。

元;抵减清算开始日的所有者权益 元后,剩余财产(或公司亏损)为 元。

四、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或公司亏损承担)情况

公司对剩余财产(或亏损) 元,经股东协商同意,将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分担)。其中:股东 分得元,股东 分得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办理了国税与地税的税务注销登记。

2、公司档案已由股东会决议委托 公司代为管理。

特此报告。

年月日

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

公司清算组

公司清算报告 篇6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电子工具、 防静电工具、 仪器设备、 化工辅料(不含危险品)的购销。公司投资人为XXXXXX。

投资人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XXXXXX 人民币1万元 100%

2、 企事因经营不善,经公司投资人决定,决定注销XXXXXX。

3、 公司于20XX年10 月28日决定注销,由投资决定清算。

二、公司清算日的财产状况为:货币资金为人民币X元,其中货币资金为人民币X元,无实物资产,无其他资产。

三、企业债权 债务处理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清算结束时,企业未收到任何债权债务申报。截止至清算结束时,企业已无任何债权债务。

四、企业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人民币X元,由清算财产支付。

2、职工工资已二清算之前全部支付完毕,无拖欠工人工资。

3、未发生海关税费,国地税税费已于清算前支付完毕,关已注销且取得注销回执单。

4、截止至清算结束时,企业已无任何债权债务。

5、截止至清算结束时,企业剩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X元,由投资从全部收回。

五、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财本及营业结算的重要文件,由投资人XXXXXX保存十年,并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资人(签字、盖章):

201X 年 12月 31日

公司清算报告 篇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年×月×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等人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债务;×××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年×月×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清算报告内“x”部份由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清算情况填写。

2、以上格式供参考。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一、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

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怎么处理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公司开始清算的日期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清算报告 篇8

一、查封、管理企业现存财产和设备,及时了结未了结业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大都具有进行生产经营所需的厂房、设备、物资和原村料、成品半成品等财产,企业清算首先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必须的查封和管理,使之不致因企业解散而受到损失。同时,在企业解散时尚有未了结业务的,要采取必要措施使之尽快了结。

二、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即根据企业各类账册反映的收支往来情况,清理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以备催讨债权和偿还债务之用,在此基础上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促使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三、催讨债权,偿还债务。即根据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派人及时催讨债权,追回货款和外欠债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以企业现有的资产偿还所欠债务。

四、分配财产和亏损。在以企业所剩财产偿还欠债,并开支清算所需费用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损益分担比例,或没有约定该比例的,按照平均分担的原则,仍有剩余财产的,返还合伙人出资、分配企业利润;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各合伙人按协议规定的方法和比例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偿还债务。

合伙企业清算的分类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条件来看,可以分为法定条件的清算和合伙人约定条件的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方式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主动清算和人民法院强制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来看,可分为一般清算和特别清算。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合伙人或合伙人确定的第三人组织的清算,为一般清算,又称普通清算;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人组织的清算,为特别清算。

合伙债务清偿的三大基本制度

第一、企业与投资人财产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制度。从责任承担顺序而言,合伙债务清偿在企业正常运行期间尚与合伙人的财产不发生牵连关系。在不涉及企业清算时,合伙人自身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企业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应直接针对的义务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合伙人,也不能同时向二者一并主张。进入清算程序后,是否牵涉到合伙人连带责任的启动应根据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能力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当合伙企业资可抵债的情形下,则对其债务应以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并应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金、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照约定或法定的股权比例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第二、存在债权竞争时的分别优先权制度。当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各自的债务时,各债权人应当遵循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分别向各自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不得跨过合伙企业而直接向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涉诉。反之,合伙人的债务人也不得直接向合伙企业主张用该合伙人的股权份额进行清偿。

第三、对债权人行使抵消权的有条件禁限制度。当某第三人既是合伙人的债权人又是合伙企业的债务人时,该第三人不得以其对合伙人的债权来对其所负的合伙企业债务行使抵消权。但该债务系由为执行合伙事务或与合伙企业直接相关的事由而所产债务除外。也即,第三人抵消权的行使应当受到是否与合伙企业直接相关这一条件的限制。否则,无条件地行使抵消权等于使其在合伙人处所享有的债权受到了全额清偿。这在该合伙人存在多个债权人且其偿债能力不足的情形下对其他债权人会产生不公,同时也损害了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清算报告 篇9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公司清算报告 篇10

公司合并、分立和重组都少不了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怎么处理?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的处理包括两个方面,企业层面,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是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下面由CN人才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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