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人合同(必备五篇)

公司用人合同(必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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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了解如何撰写一份符合规定的合法合同?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各种合同。只有双方自愿签署的合同才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励志的句子编辑特别整理了“公司用人合同”相关资源,仅供参考,请大家仔细阅读!

公司用人合同 篇1

公司用人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的一份重要合同,它规定了双方在雇佣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公司用人合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保障了雇员的权益,也为公司提供了法律保护。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用人合同的内容和重要性,并探讨签订合同的过程和注意事项。

一、公司用人合同的内容

一个完整的公司用人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应明确标明雇主和雇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等基本信息,以便双方联系和沟通。

2. 职位和职责:合同应明确规定雇员的岗位以及他们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这有助于雇主和雇员理解工作职责,并确保雇员能够按照要求履行职责。

3. 工作时间和地点:合同应规定雇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这对于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非常重要。此外,合同还可以明确工作时间的弹性,例如弹性上班制度或远程办公政策。

4. 薪酬和福利:合同应明确规定雇员的薪酬标准、支付方式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医疗保险、年假和年终奖等。这有助于确保雇员获得公平的报酬和福利待遇。

5. 工作绩效和考核:合同应明确规定工作绩效的评估标准和考核周期。这有助于激励雇员努力工作,并为公司提供一个衡量绩效的依据。

6. 解雇和终止合同:合同应包括解雇和终止合同的程序和条件。这有助于雇主和雇员在终止合同时遵循法律法规,并保护双方的权益。

二、公司用人合同的重要性

签订公司用人合同对于雇主和雇员都非常重要。以下是合同的重要性:

1. 确保权益:公司用人合同明确规定了雇员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工作条件等。这能够保护雇员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2. 法律保护:公司用人合同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了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证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 明确职责:公司用人合同明确规定了雇员的职责和义务,从而保证雇员能够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同时,它也为雇主提供了依据,对雇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4. 建立桥梁:签订公司用人合同可以加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双方的合作桥梁。它明确了双方的期望和责任,促进了员工和公司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签订公司用人合同的过程和注意事项

1. 合同草拟:雇主应起草公司用人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合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到当地劳动力市场的特殊环境。

2. 审查合同:合同应由雇主和雇员双方审查,并根据需要修改。雇主应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要求。雇员应仔细阅读合同,确保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3. 签署合同:双方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后,可以选择在合同上签字。签字代表双方同意合同的内容,并同意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 存档备份:签署后的合同应妥善保存,并备份多份。这有助于未来合同履行和纠纷解决。

在签订公司用人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双方权益:合同应平衡双方的权益,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

2. 法律法规:合同应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3. 保密条款:合同可以包括保密条款,以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雇员的个人信息。

4. 补充协议:若合同中包含模糊或不完善的条款,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明确解释相关内容。

四、总结

公司用人合同在雇主和雇员之间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既保障了雇员的权益,也为公司提供了法律保护。合同的详细内容应包括双方基本信息、职位和职责、工作时间和地点、薪酬和福利、工作绩效和考核以及解雇和终止合同等。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注意合同的草拟、审查和签署以及存档备份等事项。要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并促进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用人合同 篇2

导语:尊敬的中心学校领导:

员工是企业策划行动的详细运作者,员工的不当离职,很大略会给企业的策划带来不良感化。是以,法律法则工作者清除工作公约应遵循必定的程序,以便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离职作出反响及应对。

可是在某些环境下,员工却可以随时关照用人单位清除工作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法》第三十二条法则: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作者可以随时关照用人单位清除工作公约: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大略不法限制人身解放的伎俩逼迫工作的;

(三)用人单位未根据工作公约商定付出工作工钱大略供给工作前提的。”在这三种情况中,除第一种情况外,用人单位都有差错,是以工作者不必提早预报,便可清除工作公约。

鉴于私营企业履行工作法律标准的状况不敷好,工作者的权柄更简单遭到侵吞,是以国度对私营企业作出了更加严厉的法则。《私营企业工作办理暂行法则》第十二条法则: “鄙人列环境下,职工可以清除工作公约:

(一)企业违背国度法则,无安定防护办法,工作安定、卫生前提卑劣,紧张风险职工身材健康的;

(二)企业无力或不根据工作公约法则付出职工工作工钱的;

(三)企业不践诺工作公约大略违背国度政策、标准,侵犯职工合法权柄的;

(四)职工本人有合法原因要求离职的。” 只要用人单位符合拢述四种情况之一,私营企业的工作者便可以清除工作公约,异国程序上的限制。

工作法是根本,《私营企业工作办理暂行法则》是特别法,在特别法与根本法的法则相辩论时,平常采纳特别法优先的原则,以特别法的法则为准。如特别法异国法则,则根本法的法则可以适用于特别标准范的主体。是以在《私营企业工作办理暂行法则》中异国明了的内容,只要工作标准定了,就固然适用于在私营企业的员工。

公司用人合同 篇3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关联条款: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

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本条主要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有二:一是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不签劳动合同有可能逃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降低解雇职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成本;二是现行法律规定当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仅是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单位终止双方关系的须支付员工工龄经济补偿金以及小额的罚款等―――较轻的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

新规定中,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应当说,该条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还是较为宽泛的,但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处罚规则非常严厉。

可以预见,新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将不敢“玩火”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将来考虑的重点应转向如何在管理中采取各种强化措施,建立单位内部严格的劳动合同签订纪律,禁止或防范出现员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避免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随着劳动合同法这个新规定的实施,那种认为“劳动合同是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文件”的传统观点将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将逐渐成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员工合法权益的文件”,用人单位必须日益重视起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

公司用人合同 篇4

根据对目前许多企业的调查,大部分都存在着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的现象,原因不外乎聘用成本低、很大程度上能缓解招聘困难、退休人员经验丰富心态也稳定、雇佣这类人不受劳动关系约束(即双方为劳务关系,不受工作时间、社保、支付违约金等劳动合同法方面强制要求)等方面。但是,由此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用工风险和纠纷,如人身意外伤亡的赔偿和处理、工作时间和加班费问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问题、保险问题、带薪休假等。如果公司已经在聘用这类人员,如何能够合法的规避用工风险,以下是我的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请您多指教,呵呵。

一、 加强生产中的各项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无论如何预防的成本和影响远大于事后补救。比如公司要把安全生产放到第一位,加大公司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适当的劳保用品、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操作指导书让员工能够有章可循,避免由于公司的各项操作规范不严谨导致的意外发生。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加他们对安全的意识和责任。以上这些措施都能避免由于公司的过错导致的工伤事故,若双方是劳务关系(员工60岁以上享受退休金的),员工违规操作造成的意外事故,那么公司的损失不会很大甚至不用承担,可以在劳务合同中明确规定。

二、 实施一系列的员工关怀政策。根据中国的国情看,中国人都是比较有人情味的,而且对劳动法了解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是很强,所以公司如果平时在人文关怀上多下工夫,这些小的成本也许会带来大的成效。比如增加员工福利,多组织员工活动、上级多和下级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等等这些关怀措施,就会让员工觉得公司有家的感觉,有主人翁意识,不仅平时工作积极性高尽职尽责,而且如果日后因公司过错出现意外事故或在加班费等方面出现纠纷时,只要公司的态度很友善勇于承担,员工不会走法律途径解决,公司只需很少的代价也许就能平息事件。

三、 尽量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公司的内部“法律”,是公司行使管理权、主动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入困境。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正,按相关法律规定要符合“民主”、“合法”,“公示”3个条件,因此公司要尽可能保留民主讨论、公示的相关书面证据。

四、区分这些60岁以上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和公司的法律关系,及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1、 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他们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他们与公司是劳务雇佣关系。公司聘用这些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和约束,只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内容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以便共同遵循,若发生劳动争议,处理起来也可作依据。

3、在权利义务方面,劳务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雇主与受雇人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雇主无须为受雇人提供社会保险、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休假制度等基于劳动关系才产生的待遇。即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为劳务关系的雇员提供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可以双方协商不强制必须每周最多40小时,至于加班费也没有几倍支付的强制要求,可以计时工资制,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补偿金,带薪休假制度也不强制要求等。

(2)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的时候,雇主仍然要对受雇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雇主赔偿责任与用工单位及工伤赔偿有较大的区别,经网络资料了解主要有以下四个:

赔偿主体不同,工伤发生的大部分费用及人身赔偿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仍然要

支付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等少部分费用;而雇主赔偿责任中,由雇主分担的比例部分全部由雇主自行承担。

计算方法不同。工伤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方式计算,雇主的赔偿责任按照《侵

权责任法》等民事法规规定的方式计算。

雇主赔偿责任,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受雇人有过错,要相应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而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事故中员工能够得到的赔偿不受员工在工作中是否有过失的影响。

雇主赔偿责任,如造成身体伤残,可另外要求精神赔偿;而工伤赔偿中,不存在另外支

付精神赔偿的问题。

4、签订这两类合同的注意事项:

(1) 对工作报酬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和不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合理的明确规定。

(2)本着双方协商的原则。

(3)公司要注意操作细节。要及时审查这类员工提供的身份证明的有效性(例如退休证),以免在发生争议时因为身份证明失效被判定为劳动关系。 五、 保险方面:如果这些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若这类人不想上社保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员工同意不办理相关保险,以免员工之后反而以未办理社保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这些人员年龄偏大身体状况较差,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将会给公司带来数目可能十分巨大的赔偿。如果要防范这种风险,建议为其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免发生工伤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在合同中约定。另外,如果是劳务关系的,那么公司可以不为其上社保,但若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到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公司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要预防这种风险,建议也为其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合同中约定。

六、 关于加班费、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和带薪休假等方面,若员工是60岁以上享受退休金人员,则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即约定随时解除合同,而无论有无过错,都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可以不用按照劳动法多倍的支付。可以不用给予相应的带薪休假安排。而这些均需在劳务合同中明确。

七、双方关系可采用合作或者承揽之类的方式。如果这些60岁以上人员的工作与

公司之间的附属性很低,可不接受公司的过程管理要求而独立完成提交最终成果,也不需要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公司最好与其采用合作或者承揽之类的方式,而不要采取劳动关系或者劳务雇佣关系的方式,因为在合作或承揽等合同关系中,合作方和承揽方应当自行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法律风险或法律责任。

八、 经过劳务派遣渠道雇佣这些人员,也许可以适当规避一些风险。

九、出现意外事故或劳动纠纷时上级领导和人事部门尽可能的要和员工进行私下

的面谈解决,能私了的就不采取法律手段,因为通过法律途径即使公司最后胜诉,也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影响。

十、建议公司聘用一个顾问律师,万一出现纠纷律师在这方面还是比较精通,能

够帮助公司解决问题。

下面是搜集的两个劳务雇佣协议范本,可参考修改使用。

乙方已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本聘用协议于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终止。

乙方聘用期间的岗位及工作任务为 。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按计时工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薪酬;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一)乙方承诺其无遗传性疾病及不能正常完成每天八小时工作任务的疾病。

(二)聘用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的承担办法是自行承担,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除本条第(一)、(二)项规定情形外,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一个月薪酬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协议终止。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天内办理工作交接。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所称离退休人员是指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虽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

至 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 (在此列明按乙方的技能结构和素质可适合并可能从事的工作内容,并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的表述方式)。

2、协议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按照上述第1点的范围安排乙方在某个阶段内的具体工作内容。

四、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任务实行责任制,乙方应本着诚信原则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时间一般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遇工作需要,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五、聘用报酬:

1、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劳务报酬。

2、乙方每月劳务报酬比照甲方的(填写在职职工的劳务报酬分配制度的名称、生效日期) 执行。

3、甲方实行年薪制(所谓的年薪制,就是甲方按月向乙方计发劳务报酬,其中岗位劳务报酬及各项津、补贴全额发放,不作预留;效益劳务报酬则按根据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并按不高于年效益劳务报酬的70%进行预发,待下年度根据甲方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劳务报酬清算,多退少补,月度预发,年度按甲方经营实绩结合个人全年考核进行年终清算。

公司用人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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