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实施办法内容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报考条件
专业名称 | 校考招生省市 | 计划数 |
舞蹈学 | 上海 | 6人 |
表演 | 北京、吉林、江苏、黑龙江 | 总计15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吉林、江苏 | 总计8人 |
书法学 | 上海、江苏、浙江 | 上海6人,江苏、浙江共10人 |
备注
1.吉林考生只招文科;北京、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不限;江苏考生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黑龙江考生文理兼招。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上海师范大学相应专业校考,如执意报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招生地区及计划数,均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3年本科专业招生目录》为准。其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所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学校将于2023年1月初在“小艺帮”APP开通线上报名。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报考指南》、《2023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报考指南》。
2023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学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符合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资格。
(二)校考各专业以及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统考或联考专业,其录取方法为: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参照专业成绩,各专业类别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0
编导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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