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划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但以等第分数通知考生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第分数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优秀”四等。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及格”,59-0分为“不及格”。
少部分考点将会通报考生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具体成绩分数,大部分考点及一般的查询方法将会通报考生的等第,等第代号及含义如下:
3.0–优秀,即不小于90分;2.0–良好,即不小于80分但小于90分;1.0–及格,即不小于60分但小于80分;0.0–不及格,即小于60分。总成绩在及格及其以上者为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
一般在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后30个工作日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成绩处理结果下发给各省级承办机构。考后5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进行成绩查询。
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教育部考试中心将证书发给各省级承办机构,然后由各省级承办机构逐级转发给考生。
新疆计算机等级考试获证条件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语言类及数据库类科目(即MS Office高级应用以外的其他二级科目)获证条件为:总分达到60分且选择题得分达到50%(2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评定,以等第形式公布,等第共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其中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补办: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合格证书丢失、破损等需要补办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补办合格证明书页面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合格证明书与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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