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省籍考生需要交验哪些材料
(1)“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家长(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合法职业证明材料、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2)“全家迁入”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在吉林省小初高连读的考生,还须交验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历证明、学籍(考籍)证明材料。
(4)“军转及工作调动”考生,须提供其父或母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5)“招商引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父或母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
从外省返回吉林省的考生如何报名
“返回原籍”考生,学籍在报名前迁回吉林省的,按应届生报名办法处理;
学籍不能按时迁回吉林省的,需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及就读证明材料,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经审定后可按应届生报名办法处理;
不能提供证明材料且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按同等学力报名办法处理。均不符合的,不予在吉林省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如何认定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其初中毕业必须满三年(2020年8月前取得的初中毕业证书),并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合格后,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参加高考报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是县(市、区)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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