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须知
1.考生入场考试必备材料。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辽宁考点所在地区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辽宁教师资格考试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3.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提供由辽宁教师资格考试考点所在地区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以报告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均可)。
4.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应于考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APP),做好辽宁教师资格考试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
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辽宁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所在地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
5.备足考前入场检查所需时间。考生参加考试,除了辽宁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原有的身份验证、安检等要求外,考点还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为了准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6.注重赴考点路途的疫情防护。考生赴辽宁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途中是否佩戴口罩。
辽宁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尽量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要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辽宁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7.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各辽宁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学校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考生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辽宁教师资格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之后考点若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考生需接受测量。
辽宁教师资格考试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依据专业评估建议作出的相关安排。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8.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辽宁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考点时需规范佩戴口罩,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9.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
10.限制参加考试的要求。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或限制出行的辽宁考生,不得参加辽宁本次教师资格考试。
尚在健康监测期的已治愈病例或已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考点依据辽宁本地防控工作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最新考试动态以及本人教师资格考试所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务必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并参加考试。
11.退费申请。所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在10月30日-11月4日向所在考区提出退费申请,具体办法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留意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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