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录取后的待遇怎么样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空军招飞被录取后的待遇
空军招飞录取分为高中生飞行学员于大学生飞行学员,两者所享受的待遇有所不同。
(1)高中生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时间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
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街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2)大学生飞行学员。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先后在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空军招收的飞行学员在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要先经过3个月的考察期,合格者才能取得学籍、军籍。空军招飞主要采用两种培养模式,第一种是“四年一贯制”,即飞行学员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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