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在职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其专业学业。
00-1010高中起点报考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学历。报考专科至本科起点的考生,必须是取得国家教育系列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或以上的人员。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等临床专科的,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相应职业资格;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专业的,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考生的专业要和自己的专业相匹配。
00-1010自考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成本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通过积累学分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历由国家承认。符合自学考试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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