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对古诗的要求是:诵读优秀古诗文,在诵读中体验情感,领悟内容。古人也有“七分诗三分读”的说法。可见朗读在古诗学习中的重要性。只有在朗读中,古诗的抒情、审美的艺术效果才能充分发挥。只有在朗读中学生才能辨别诗的语言,加深对诗意的理解。受到古诗情感的熏陶并与之产生共鸣,因此本节课的重点是朗读。
根据《语文课程标准》对阅读的教学建议:阅读是学生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讲解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思维活动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的熏陶,思想的启迪。要珍视学生独特的体会、理解和感受。因此在教学中我引导学生以读感知,以读促思,以读明理,以读悟情。朗读贯穿始终。
上课伊始,播放古诗课件感知诗韵和情感基调。让学生在抑扬顿挫地模仿读中初步感知古诗内容,然后让学生在悠扬的音乐中反复诵读古诗,体会诗人在庐山那种只能意会无法言传的意境和韵味,从而理解古诗。最后在学生读出诗韵,读准诗意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入角色,获得自己的情感体验,发挥创见性,表现古诗的意境,从而达到朗读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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